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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C15号楼613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采招办      访问量:299   发布时间:2021-09-24


项目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C15号楼613实验室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109室(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1044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C15号楼613实验室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编号:J2021044; 2.招标内容:实验室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4.项目地点:明故宫校区; 5.施工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金额6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4)申请人须提供对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的承诺书,盖法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本项目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如下:<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格审查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至 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109室(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请发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进行投标报名(邮箱地址为yuanya_nj@qq.com)。 注:报名邮件、附件资料请以“C15实验室+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命名,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将会收到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校区综合楼三楼31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序号(非项目编号):20210031

  我校近期将对明故宫校区C15号楼613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编号:J2021044)进行招标,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报名投标,现就公告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资格审查方法: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

2.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为:申请人完全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资格要求;

(二)资审材料要求: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全负责;

2.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或未按资格审查文件的签字密封要求或未按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资格审查文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3.资格审查文件应单独密封并盖章,份数为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要求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1.递交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西大门;

2.投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开标方式:见招标文件或另行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

 

2021年9月2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基建处109室        

联系方式:袁老师 025-5211988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老师

电 话: 025-848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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