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将军路校区产学研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启动。本工程项目方案及设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产学研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4、招标内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6、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37200㎡,投资估算18600万元。
7、设计补偿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总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单位,无补偿费用,排名第二的补偿费为40000元人民币,排名第三的补偿费为30000元人民币,其他名次的无补偿费用。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方法、地点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不少于5名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师名单(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名,含项目负责人,加盖公章)。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须联合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完成。
4、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不做统一要求,但资格预审文件应涵盖公告要求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将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打印在预审文件的封面上。
5、报名方法、地点、联系方式:
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投标申请承诺、身份证到报名处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9日止,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邮编:210042
联系人: 刘亚鹏 13382766101 夏成明13913961135
联系电话::025-85438960 传真:025-85438960
四、资格审查方法:
1、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3、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单位必须对上述必选条件作出承诺,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4、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提供项目负责人2010年以来所承接的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类似工程是指和本次招标相似或等同的同类型工程。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当合格的投标报名人数量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将先减少可选条件,再逐步减少或降低必选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为止。
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其它: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其他
1、本项目报名和资格预审同时进行,报名时递交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
2、贵公司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须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在递交的同时,所报送的资格材料还须交验要求的原件备查。
3、资格预审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4、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不予退还,一式一份。
5、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
2014年7月3日